控制措施
私有區塊鏈應用應該要共同建立聯合決策組織,以便共同決定應該遵守的事項,包括:
- 資訊安全政策與相關程序的決定。
- 風險評估與管理的方法。
- 風險可被接受的判斷條件。
- 選擇共識演算法與運作參數,並決定是否要進行參數的調整或產生分岔。
- 按照共識演算法,安排參與者,以符合可用性與完整性的目標。
- 應該採行的安全控制措施。
- 對於稽核結果與改善措施的確認。
- 對於滲透測試或弱點掃描的結果與改善措施的確定。
- 決定意外事件處理的方法。
- 對於參與單位違反安全事件的選擇。
- 與參與單位的資訊安全負責人協調,以了解該單位之資訊安全執行狀況。
- 委託其他單位進行資安檢查或稽核的決定。
- 委託相關單位或人員,按照第 8 章之要求開發與維護應用服務。
- 決定對於資安政策與相關制度的改善作法。
適用範圍:
- 私有鏈核心元件區域 (Zone 1)
- 私有鏈讀取元件區域 (Zone 2)
- 應用服務區域 (Zone 3)
- 聯合決策組織